导读【CNMO新闻】有人不仅冒充史玉柱,还敢在史玉柱冒充企业。今年9月,这起涉及商标侵权的案件告一段落。案件双方分别是巨人集团和深圳巨人集
【CNMO新闻】有人不仅冒充史玉柱,还敢在史玉柱冒充企业。今年9月,这起涉及商标侵权的案件告一段落。案件双方分别是巨人集团和深圳巨人集团,堪称巨头之争。
举人集团
据相关报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巨人集团诉“深圳巨人集团”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300万元,立即停止相关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并在《解放日报》公布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简要回顾整个案例:
2017年,原告巨人集团四家关联公司将被告巨人商业公司、巨人(深圳)公司、深圳巨人公司起诉至徐汇区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侵犯商标、不正当竞争,利用巨人集团及其创始人史玉柱的形象和声誉进行虚假宣传。
2020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关于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张,判令被告赔偿原告300万元,并立即停止擅自使用巨人网络集团公司等企业名称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今年9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