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法院报9月4日报道,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汽车销售公司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存在过错,判决其赔偿消费者损失1.3万元。
IT之家从报道获悉,2024年9月,成某前往深圳某公司购买汽车,经过商谈,成某与该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轿车一辆,总价51.8万元。双方协商无果,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深圳某公司赔偿其损失1.5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深圳消费品“以旧换新”方案等政策文件,购买补贴名单上的车辆可以享受1.5万元/辆的一次性购车补贴。
据人民法院报9月4日报道,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汽车销售公司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存在过错,判决其赔偿消费者损失1.3万元。
IT之家从报道获悉,2024年9月,成某前往深圳某公司购买汽车,经过商谈,成某与该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轿车一辆,总价51.8万元。双方协商无果,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深圳某公司赔偿其损失1.5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深圳消费品“以旧换新”方案等政策文件,购买补贴名单上的车辆可以享受1.5万元/辆的一次性购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