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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规不得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提高居住品质

导读【智彻派新闻】8月25日,智彻派从“南京土地市场信息”微信官方账号获悉,为进一步贯彻绿色进步理念,实现低碳住区目标,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智彻派新闻】8月25日,智彻派从“南京土地市场信息”微信官方账号获悉,为进一步贯彻绿色进步理念,实现低碳住区目标,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在现有规划质量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南京实际,公布了关于提高本市新建商品房质量要求的通知。

南京市发布新规

南京宣布新规

通知指出,居住区原则上应当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形式。住宅建设中除访客车位和专用车位外,一般不允许地面机动车停车泊位;有条件的居民区入口处应当设置出租车泊位和自行车共享停车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设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值得一提的是,自8月24日起,南京恢复了全市车辆驾驶管理业务和交通违法曝光业务,仅一个上午就有500多辆新车办理了上牌手续。8月26日起,南京将逐步恢复机动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为避免交通拥挤,工作人员表示,20余项车辆驾驶管理服务,如申请机动车免检标志、临时号牌、补领驾驶证、补领机动车号牌等。可以在线办理,证书可以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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